各部门(支部)、年级组:
我校2012年10月17日下发的《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月”活动实施方案》(校党字【2012】第10号)文件被自治区教育工委办公室、教育厅办公室转发,认为我校制订的实施方案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要求厅属各学校参考借鉴,这是对我校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肯定和褒扬、鼓舞和促进,同时,也对我校此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抓好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学校决定对10月份开展的“廉政文化建设月”活动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地点及检查组成员
学校成立以党总支成员、部门主任(支部书记)、年级组长、政史地教研组组长组成的检查组,在11月9日(星期五)下午、三楼会议室进行检查。
二、 检查方式
查看活动记录和活动内容。
三、 检查内容
1、综合办负责落实的宣传情况。即:是否在校园网、电子屏、展板上进行大力宣传。
2、部门主任(支部书记)、年级组组长负责落实的廉政文化“进岗位”情况。即:干部职工是否查找梳理了各自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教务处负责落实的《廉政教育》教材教学情况。即:是否对教师进行了培训,是否有课程安排,是否对教案作业进行了检查。
4、德育处和团委负责落实的校园廉政文化“六个一”开展情况。即:初一年级负责完成一次廉洁文化书画比赛、一次廉洁文化手抄报展示;初二年级完成一次廉政文化黑板报评比、一次廉洁文化知识征集;初三年级完成写一篇廉洁教育心得体会、一次廉洁文化广播稿征集比赛活动。检查是否有活动记录、作品等。
四、有关要求
1、及时自查整改。相关部门和人员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整改。已经开展的活动,要进一步完善活动记录,未开展的要及时组织开展,进行整改。
2、按时补齐材料。各部门、年级组要认真填写各自负责的活动开展情况记录,并将活动记录和作品按时(星期四下午)送五楼会议室待查。
3、认真督查落实。各部门、年级组要认真对待此次检查,对工作懈怠、不按时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年级组,学校将追究组织人责任。
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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