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我校拾金不昧好少年
1月6日上午,我校操场上传来阵阵掌声,原来是初三(8)班陈川、初一(8)班史浩两名同学拾金不昧的失主向学校送来了感谢信,学校授予她们“拾金不昧好少年”荣誉称号,号召全校学生学习她们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
12月24日,姚先生在小区回家的路上不慎将装有若干百元现金的钱包丢失,被放学回家的陈川、史浩两名同学在路上捡到,他们第一时间将捡到的钱包交给老师,共同寻找失主,在郭老师的带领将捡到的现金如数交还失主姚先生,接到失而复得的钱后,感动之际的姚先生给学校送来了一封感谢信,感谢学校优良的校风教育。
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我校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展现了我校学生的高尚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这也是学校抓文明习惯养成教育的典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