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长庆初级中学关于开展
“法治文化建设年” 活动实施意见
各部门(党支部)、各年级组: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教政法[2011]13号)和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教育系统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教基[2012]8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实施好“法制文化建设年”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总体要求,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学校为主题,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法治理念,扎实推进依法治校,为学校平稳较快、和谐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 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学校发展大局,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深化“法治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的重要手段,着力构建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把法治文化融入到学校教育和师生生活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法治文化载体不断创新,有效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引导作用,不断提高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法治文化建设,在全校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使广大师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和维护法律的意识、遵纪守法的意识、运用法律的意识,为全面实现国家“六五”普法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 活动内容
(一)学校要把法治文化纳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之中,通过法治图片、校园广播、观看影视片、制作法治展板等形式,建设集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的校园法治文化长廊,不断创新法治文化载体,增强宣传效果,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
(二)加强各部门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健全各部门人员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各部门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工作。完善教育宣传栏,确保每人一套法律知识读本,在办公场所设置法治名言、警句、格言,坚持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三)广泛开展法治文化进班级活动。结合开展“法治六条”活动,广泛开展法治文化进班级活动。结合思想品德课、主题队会、班会等,深入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要把法制教育融入到学校教学之中。通过开展法制报告会、法制故事演讲比赛、法治手抄报、小作文、绘画作品展、法治影视观摩、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在全校形成浓厚法治文化宣传氛围,进一步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学生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四、活动安排
活动分三个阶段:
1、安排部署阶段:(2012年3月-5月)。各部门(支部)、年级组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制定计划和实施细则,分解任务。
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5月-11月)。按照学校安排意见开展各项活动。
3、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2月)。对各部门(支部)、年级组(班级)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进行认真总结,上报书面总结材料。
201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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